2024/09/30
利率 |
固定利率方式:贷款合同利率(年利率)=补贴前贷款利率-贴息利率(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浮动利率方式:贷款合同利率为补贴前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合同利率调整方式为自合同签署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合同签署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
结息方式 |
贷款发放日即为贷款起息日,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
还款日
|
每月还款日应为每月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无论该日是否为工作日),如相关月份不存在该日期,则还款日应为该等相关月份的最后一日,具体按照《还款计划表》执行 |
还款方式 |
1、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贷款金额 - 累计已还贷款金额部分)× 合同利率/12; 2、等额本息:月还款额 = [ 贷款金额 × 合同利率/12 ×(1+ 合同利率/12)^ 贷款期限]÷[(1+ 合同利率/12)^ 贷款期限-1]; 3、缓冲信贷:缓冲期内只付利息不付本金,除缓冲期外,每月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按月还本付息; 4、百禄还款:借款人还款计划由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计算的每期还款额及末期尾款构成。非尾款部分还款额无逾期记录的,可选择在应支付尾款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一次性还清尾款,也可选择对尾款展期。展期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月利率(合同利率/12)的150%; 5、结构性还款:整个贷款期限分为数个还款额支付阶段,每个还款额支付阶段由若干个连续的自然月份组成,每个还款额支付阶段内应支付的还款额金额不等,各个支付阶段内均统一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计算月还款额 |
贷款支付前提条件 |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比例向经销商支付所购车辆的首付款; 2、借款人已按照贷款人要求开立还款账户并签署贷款人认可的不可撤销的直接扣款授权委托书; 3、借款人已购买车辆运行有关必要的保险; 4、借款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有)、抵押登记证明(如有)、购车协议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不可撤销的直接扣款授权委托原件及其他贷款人要求的相关文件提交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合作机构保管;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逾期罚息、复利、还款顺序 |
贷款出现逾期时,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逾期罚息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补贴前贷款利率的150%,并在逾期期间,以复利方式按日计息 如借款人在还款日因任何原因不能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还款或其他应支付款项,此未付款项将被视为逾期付款。在发生上述逾期时,双方同意按如下顺序归还欠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 |
还款计划变更 |
借款人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收到申请后,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借款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余额、其他与贷款相关的应付款项金额、约定的结清日及和其他条件(如有)。借款人应在通知载明的结清日或之前将全部还款金额一次性汇入还款账户或贷款人指定的其他账户,且应确保款项的到账时间不晚于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同意借款人进行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应的提前还款违约金,以弥补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打乱贷款人融资安排而产生的成本和损失。具体收取方式如下:(1)若自贷款发放日起至前述通知中载明的提前还款日止的期间不超过12个月,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届时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后剩余本金的7%;(2)若自贷款发放日起至前述通知中载明的提前还款日止的期间在第13个月至18个月期间,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届时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后剩余本金的4%;(3)若自贷款发放日起至前述通知中载明的提前还款日止的期间在第19个月至24个月期间,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届时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后剩余本金的3%;(4)若自贷款发放日起至前述通知中载明的提前还款日止的期间超过24个月,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相当于届时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后剩余本金的0%。具体政策以贷款人的通知为准。其他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人将一次性收取人民币200元的费用,并于变更后第一个还款日扣收(小微企业不适用本第六条第(二)款) |
违约救济措施 |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4、执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 5、立即终止并解除贷款合同; 6、无需经过任何其他步骤如催款、通知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即可宣布本合同项下的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包括未偿还本金、已到期利息及未到期利息)和其他费用(包括逾期利息、罚息及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二)标准计算的提前到期的违约金等); 7、向借款人收取罚息、违约金等; 8、在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其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 9、以适当的方式行使担保物权; 10、提起诉讼; 11、贷款人有权或授权第三方机构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对车辆运营进行控制,包含但不限于对车辆使用权的禁止或车辆性能限制等; 12、要求法院对已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予以强制执行等 |
GPS的安装、定位信息的获取及违约后临时限制车辆使用措施 |
贷款结清前,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所购车辆上加装 GPS 等安全监控设备,获取车辆的定位信息,当借款人出现逾期等违约情形且经贷款人合理催告仍未恢复正常履约状态的,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直接依照本条约定通过前述安全监控设备对所购车辆实施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限速或处于禁止状态)或对所购车辆采取临时性占有、限制借款人使用等控制措施,无需借款人另行授权和确认 |
贷款人证据的效力 |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纸质或电子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借款人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纸质或电子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纸质或电子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据,借款人不能以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为由对该类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 |
争议解决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或异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借款人户籍所在地(自然人)/住所地(机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
合同签署方式 |
可以由纸质合同签署,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网络在线订立合同。纸质签署的,贷款人可以使用电子合同章;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的,借款人通过身份验证登录贷款人指定的网络系统确认同意本合同,在合同签署后传输至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确保合同内容一经确认不得篡改 |
上一篇:线上信用报告查询及异议申请指南
下一篇: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