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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库存融资业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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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库存融资业务基本要素

1

授信规则

本业务为汽车经销商库存车辆专项融资,资金仅限用于向整车制造厂采购车辆。授信分为可循环、不可循环两类。贷款人有权根据合作方经营、资信情况,调整、暂停或取消授信额度。

2

放款基本条件

合作方提交提款申请后,贷款人将按流程指令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资金划转至整车厂账户。放款前,贷款人将对交易真实性、履约状态、申请资料及担保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放款。

3

利率、计息及逾期规则

贷款利率、计息规则、结息付息安排均按双方签署的协议及提款文件执行。贷款出现逾期的,将按协议约定计收逾期罚息。额外增加库存地点开展盘点的,相关查库费用标准以具体协议约定为准。

4

还款基本规则

1.利息计算区间、计息相关通知事宜,均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
2.出现贷款到期、车辆违规移库、未按要求监管车辆、车辆完成对外销售等任一情形的,贷款即为到期,合作方需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5

车辆及合格证监管

在合作方结清车辆融资款前,车辆、合格证均由贷款人或贷款人委托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在此期间,贷款人有权随时开展库存核查工作,合作方如将车辆自约定地点移走,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6

车辆权属约定

在合作方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前,融资车辆所有权由贷款人保留;但车辆风险自整车制造厂交付至合作方之日起转移。

7

违约情形及处置

合作方出现逾期、资料不实、违规用车或合格证、拒不配合管理等行为,均视为违约。贷款人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调整合作条件、扣划相关款项、终止授信、报送征信、提起诉讼等措施。